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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22-09-08  

中秋、国庆假期将至,为深化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强化警示教育作用,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现将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西和县自然资源局林政稽查队队长黄栋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的问题。 2021年4月,黄栋在执法检查活动中,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马某提供的宴请;同月,黄栋违规收受马某所送白酒一瓶、高档香烟一条。2022年6月,黄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品已退还。
2.礼县供销社原副主任刘鹏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 刘鹏在担任礼县供销社副主任期间,违规携带其子参加在张掖举办的全省业务培训班,并在培训结束返回途中驻留兰州探亲,探亲期间产生的住宿费及其子产生的差旅费共计664.2元违规在供销社报销。2022年6月,刘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资金予以追缴。
3.徽县伏家镇畜牧兽医站副站长赵九会违规发放福利的问题。 赵九会在担任徽县伏家镇畜牧兽医站副站长期间,先后两次违规使用单位收取的3618元门面房租金购买食用油,作为福利发放给单位职工。同时,赵九会还存在其他问题。2022年8月,赵九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4.成县粮食局原局长赵伟违规借用下属企业车辆的问题。 赵伟在担任成县粮食局局长期间,在无公务用车指标的情况下,长期占用下属企业公务用车,并将车辆产生的加油费、修理费等费用违规在下属企业列支报销。同时,赵伟还存在其他问题。2022年5月,赵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监制:张雷雨    审核:张中生    编辑:王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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