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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续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 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2020-12-30  

中共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持续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

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校内各单位: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两个通知”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纪律意识

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各级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性锻炼,坚守初心使命,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和反对“四风”,自觉做到“十二个严禁”:

(一)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二)严禁公款搞联谊宴请、单位部门之间走访送礼,或利

用公款借团拜活动名义违规消费;

(三)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四)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及私车公养;

(五)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可能影响公

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出入特定接待场所搞“一桌餐”;

(六)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

公务的旅游、健身、娱乐安排;

(七)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八)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

友会等;

(九)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十)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聚餐、聚会、出行;

(十一)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借节日之机搞铺张浪费等行为;

(十二)严禁违反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和外出报备制度。

二、压紧靠实各方责任

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落实政治责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抓好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及时传达学习“两个通知”、细化落实举措、严明纪律要求、统筹抓好执行,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发挥“头雁效应”,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班子成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切实加强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防“节日病”。

三、持续强化监督责任

纪检监察机关将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坚决纠治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学生就业、帮扶资助、为民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疫情防控、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等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深挖隐形变异“四风”,深化整治各类节日期间享乐奢靡和餐饮浪费问题,对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快查快办、严查严办;对存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单位和部门,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员工积极主动参与监督,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监督举报电话:0939—3201204



中共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2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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