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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2020-09-30  

关于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校内各单位:

2020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制止节日不正之风,杜绝违规违纪、师德失范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节日氛围,根据省纪委监委和驻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相关要求,现就中秋、国庆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学校各党组织、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在放假前,对本部门(单位)节日期间的纪律教育作出进一步安排部署,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提醒、监督,提高思想自觉,心有所戒,行有所止,让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同时,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宣传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这一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引导师生增强节约意识,做到文明、节俭过节,自觉抵制“舌尖上的浪费”。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制度,切实将作风建设抓在手上、放在心上,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

二、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各党组织、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扛稳压实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将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精神、纠治“四风”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从严管党治党,层层传导压力。要认真严格遵守省纪委“九个严禁”和驻厅纪检组“十个不得”要求,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收受节礼、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大办婚丧喜庆、公车私用、违规公款旅游等享乐奢靡顽疾,以及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要从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公开曝光的一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拒腐尚廉,严守底线红线,杜绝“节日腐败”。

三、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将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通过明察暗访、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畅通信访渠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节日期间发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执行纪律规定打折扣搞变通现象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优先处置、快查快办,一经查实,一律严肃处理并通报曝光。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坚持“一案双查”,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举报电话:0939-3718388

         0939-3201204

 

 

 

中共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9月30

 

 

上一条:中共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加强监督执纪监督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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