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甘肃省委批准,甘肃省纪委监委对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位志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位志荣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理想信念,忘却初心使命,毫无宗旨意识,屡屡破规逾矩。丧失政治信仰,搞迷信活动,以求官运亨通、“平安着陆”,转移隐匿赃物,伪造证据,统一口径,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组织原则,借调整干部收受财物;违反廉洁从政要求,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获取大额回报;违反生活纪律,带坏家风,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权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土地审批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巨额贿赂。
位志荣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甘肃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甘肃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位志荣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