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渭源县委批准,渭源县纪委监委对渭源县档案馆馆长周拴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拴红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初心使命,放弃理想信念,违背党性原则,毫无纪法意识,私欲膨胀,底线失守。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他人礼品礼金、接受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违规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违规套取工会福利费用于个人日常开支;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套取档案管护费用于单位日常开支;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周拴红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渭源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渭源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周拴红开除党籍处分,由渭源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渭源县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