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深化专项整治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纪检监察力量
甘肃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
王赋
乡村振兴承载着亿万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党中央部署的重大任务,是习近平总书记念兹在兹的大事要事。二十届中央纪委把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作为谋篇开局的重要工作,在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上接续作出部署、提出要求。甘肃省纪委监委坚决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要求,连续两年把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政治监督重点工作,坚持监督、办案一体抓,整改、治理齐发力,突出“一县一重点”聚力攻坚,努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乡村振兴涉及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点多面广,任务艰巨。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既要坚持统筹兼顾,又要善于抓主抓重。甘肃省纪委监委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紧紧盯住关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大任务、重要举措、重点事项,精准发力,靶向施策。
紧盯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红线强化监督。粮食安全、耕地保护,是乡村振兴中须臾不可放松的“国之大者”。持续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严查跑冒滴漏、以陈顶新、空进空出、压级压价等问题,推动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省立案312件,处分372人,移送检察机关63人。围绕制种产业发展、制种资金管理使用等,加强对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的监督。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查违法乱占耕地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
紧盯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强化监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后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反复强调的一件大事,必须贯穿到推进乡村振兴全过程。严格督促各地认真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巩固深化“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提升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水平;推动落实“一键报贫”和各项监测帮扶机制,做实群众防返贫监测工作,特别是加大对因地震、旱涝等受灾困难群众的防返贫监测,着力整治摸排走过场,监测对象认定不准和帮扶不及时,搞“数字帮扶”等问题,确保应纳尽纳、应帮尽帮。
紧盯农民增收主线强化监督。乡村振兴的最终落脚点是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产业和就业两个增收关键,加强对产业发展决策、立项审批、运营管理、效益发挥、联农带农机制落实、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等的全链条监督,着力整治不按规律办事、不顾基层实际导致项目烂尾、闲置浪费,以及不发滞发项目分红等问题,严查侵占挪用、骗取套取产业资金等问题,确保群众利益不受侵害、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紧盯项目资金风险点强化监督。乡村振兴领域项目多、资金多,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聚焦巩固衔接补助资金、惠民惠农补贴、低保救助等重点资金,瞄准分配拨付、使用管理、绩效评价等关键环节,会同财政部门强化督查,对优亲厚友、套取挪用、贪污侵占等行为严肃查处,切实守护好群众的“钱袋子”;聚焦乡村建设重大项目立项审批、招标投标、资金拨付、验收监管等环节加强监督,严查暗箱操作、利益输送等问题,护航重大项目廉洁高效、阳光透明。
紧盯乡村治理关键点强化监督。乡村治理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围绕推动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强化监督,聚焦基层不正之风和“微腐败”,突出“一肩挑”等重点人员、农村集体“三资”等重点领域集中开展治理。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的若干意见》,省级层面率先出台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片区协作工作办法等,县级纪委监委全部建立片区协作机制,并全面实现县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集中办公,为加强基层监督提供有力保障。
没有动真碰硬的查处,就没有触及灵魂的震慑。甘肃省纪委监委牢固树立“办案是最有力、最深入监督”的理念,把案件查办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以强有力办案引领带动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深挖问题线索。把摸排处置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作为专项整治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组织对2021年以来涉及“关键少数”、项目资金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再过筛,对已办结但仍然反映集中的“回头看”,对超期未办结的加紧办理,对新增的即收即办、动态清零,提高线索流转处置质效。指导市县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以及基层所长、站长、校长、院长等重点人员,综合信访反映、日常监督、审查调查等多方情况,注重从小端倪中发现大问题,深度挖掘有价值问题线索,为查办案件提供“源头活水”。
加强领办督办。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省纪委监委建立抓片包市联县机制,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包市,副书记分片包抓,班子成员每人包1个市、联系1个重点帮扶县,示范带动市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抓领办案件。联合巡视巡察、审计、农业农村等部门,滚动式筛选重点线索、重点案件,对干扰多、阻力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复杂案件,采取指定管辖、异地办案或提级管辖等方式办理,促进案件查办稳妥有力。
加大办案力度。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不动摇,对乡村振兴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严查一起。2023年以来,全省查处乡村振兴领域问题3008件、处分2100人、移送司法机关58人。开展乡村振兴领域案件查办攻坚突破行动,常态调度,定期通报,推动基层办案能力水平提升、质量效率提高。
做实以案促改。专项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把“后半篇文章”做扎实。注重挖掘案件资源,分级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切实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2023年以来,全省通报乡村振兴领域典型案件688起、1058人。着眼标本兼治、系统治理,深度剖析案件背后的机制制度原因,督促相关地方和部门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
专项整治不能与其他工作割裂开来、孤立开展,必须放在全局中一体谋划、整体落实。甘肃省纪委监委坚持运用系统思维,把专项整治与其他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联动开展、互促共进,推动整治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纳入集中整治促深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是今年统领全局的重点任务。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把乡村振兴领域问题作为集中整治重点之一,确定农村集体“三资”、惠民惠农补贴等4个省级整治项目,带动市县确定村级项目中的“微腐败”、干预乡村振兴领域工程项目招投标、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运行突出问题等整治项目104个,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3776个。
深化“三抓三促”转作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离不开坚强作风作保障。去年以来,省委在全省部署开展“抓学习促提升、抓执行促落实、抓效能促发展”行动,把纠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作为重中之重,推动全省干部作风大转变、效率效能大提升。省纪委监委强化组织实施、调度推进、跟踪落实,结合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重点,统筹开展两轮集中督查,督改问题475个,推动办成了一批群众关心关切的实事好事。
借力巡视巡察改问题。着眼打好专项整治整体战,省委巡视机构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纳入巡视内容,着力推动被巡视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省委第二轮巡视对国家级重点帮扶县较多的4个市州和所辖31个县区,以及3个涉农省直部门进行巡视,专门形成乡村振兴领域巡视报告,发现7个方面87个问题,及时反馈有关地方和部门并督促整改到位,助力专项整治取得更大成效。
加强监督贯通聚合力。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牵头职责,注重调动各方力量,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会战”。省纪委监委出台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三类监督”贯通协同实施办法,对巡视巡察和审计发现的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快速处置,对重点帮扶县进行全覆盖专项审计,跟进督改问题。深化纪检监察监督与行政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等的贯通协作,加强与农业农村、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的沟通衔接,攥指成拳、同向发力。
强化科技支撑增实效。坚持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延伸监督触角,借助甘肃省乡村振兴监督信息平台“晒、筛、挖”功能,公示政策及资金发放情况,接受群众监督,高效查纠问题,累计公示资金4096亿元,处理投诉6.7万件,收缴违规资金9223万元。运用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公开权力清单事项1.3万项,处理投诉4913件,实现群众反映一键直达、办理结果及时答复、问题线索迅速核查。发挥“一卡通”管理发放平台统管代发功能,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让惠民惠农资金成为群众所有所用的“放心钱”。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2024年第1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