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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畏人知畏己知

2018-06-2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清朝究竟有多少名叫“存仁”者,限于当时缺乏现代化的户籍数据管理体系,所以不得而知。据我所知,至少有两位存仁先生名垂青史。

一位是天聪五年(1631年)十月,皇太极发起大凌河之战围城两月后,被迫投降的明朝副将张存仁,后来张存仁受到重用,做过建置在六部之上的都察院首任负责人。

崇德元年(1636年),他受命组建都察院时,曾有两句名言——

一是“如果我正直,那么后世必定有比我更正直的;如果我邪佞,那么后世必定有比我更邪佞的”,这是他做人、为官、执法的基本底线。

二是“如果我做事畏首畏尾、苟且塞责,就以负君之罪杀我;如果我假公济私、瞻顾情面,就以欺君之罪杀我;如果我贪财受贿、私家利己,就以贪婪之罪杀我”,这是他挺身而出、严于律己的政治规矩。

后来,张存仁又做了闽浙总督,治理东南,成绩不俗。顺治六年(1649年)八月,已被朝廷批准病休的张存仁,又被起用为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总督直隶、山东、河南三行省,巡抚保定诸府,提督紫金诸关,兼领海防。

他在这次总督畿辅重地的任上,遇到朝廷命令总督、巡抚和按察使考核官员文化水平。

朝廷要进行官员的文化水平评估,但他反其道而行之,强调在廉政操守上优异者可加分。

他规定:清廉的干吏只要有文化的都注明上报,而那些不清廉的庸官文化水平再好也要排在后面。评估人员费解。张存仁说:“我武臣也,上命我校文,我第考实,文有伪,实难欺也。况诸守令多从龙之士,未尝教之,遽以文艺校短长,不寒廉能吏心乎?”行伍出身且富于计略的他,自定了一个新标准:考察执政的工作实绩,而不要文采飞扬的修饰。他认为文化水平可以造假,但工作实绩不能作伪。何况各府县的官吏大多都是拼军功而出任官员的,没有接受过专业系统的文化教育训练。如果仅凭文才论高低,那就会使廉能的官吏寒心。

这位张存仁是一个实干主义者,强调官员务实,而不能文过饰非。所以,《清史稿》本传有云:“张存仁通达公方,洞达政本。”虽然不是对他盖棺论定,但也是给了公允评传。

遗憾的是,他是明朝投降过来的将军,虽政绩显著,不负存仁于世的美名,但却摆脱不了名列乾隆公布的贰臣榜的命运。

另一位名唤存仁者,是乾隆时期的清官叶存仁。

叶存仁生于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江夏(今武昌)人,曾长期从事地方河道管理工作。

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正月,刑部右侍郎叶存仁受命代理河南巡抚。不久,乾隆选调他至湖北,联手刑部侍郎阿求阿审定了归州(今秭归)著名的纵盗冤良案。二人会勘此案,功劳不小。当年十一月,河东河道总督张师载病逝,乾隆下旨,调叶存仁改督河东。这也是对叶存仁不畏强权查贪腐、开河筑坝治水利的奖赏。

就在他连夜离开河南,乘船赴任时,河道上赶来一艘船。叶存仁趁夜而行,就是怕惊扰了老部下。谁知这些人还是赶来,送来了一些礼品。部下们美其名曰,聊表心意,恭祝叶巡抚荣升为叶总督。

送别之情不好拂,但送行之礼不能收。哪怕是舟行河中,月夜寂静,可避人耳目,可掩盖隐恶,却回避掩饰不了自己的良心。叶存仁心生感慨,赋诗一首:“月白风清夜半时,扁舟相送故迟迟。感君情重还君赠,不畏人知畏己知。”

好一句“不畏人知畏己知”!自己都容不下收受重礼的恶劣行为,又何须别人来说自己不清白。这是中国古代士大夫们做人处世、行事为官的一种境界和操守。叶存仁不用严词拒绝,诗中已表明了他头顶三尺有神明、廉洁人生不受贿的态度,使送礼者们自然不好再强求。

“君子慎其独”,君子追寻的是“莫见乎隐,莫显乎微”的“慎独”精神。叶存仁表现了一位身历官场三十余年的老清官的洁身自爱、严于律己。这样的廉政风范,必然是长期坚守的清官活法,而不是孤芳自赏的巧官标榜。

孔子有云:“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叶存仁宦途沉浮,但他的功过是非,他的治绩能力,他的职业操守,已然是历史的一道无法抹去的亮点。

遗憾的是,叶存仁总督河东,仅半年就病逝任上。《清史稿》之类官修正史,只是零星留其姓名、注其履历、载其史记,却疏于对他有一个较为详实的史料记载,导致地方典籍所载他所留下的一首即兴发挥的小诗更加出名。虽然只有短短的二十八字,却有很重的分量,就如清初张存仁走马上任的两条规矩,可为殷鉴。单是那一句“不畏人知畏己知”,就充分展现了中国古代清官的廉洁律己。

君子之仁,正者为大,存于天地之间,存于流芳史册。

虽然都是清朝的封疆大吏,叶存仁的名气不及张存仁煊赫,不能像张存仁那样获赐五省祭祀,但仅凭一句“不畏人知畏己知”,照样可以成为无数人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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