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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五一”、端午期间廉洁提醒

2021-04-29  

  

2021年“五一”、端午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严防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发生,全校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强化自我约束,自觉做到“十个”严禁

(一)严禁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二)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现金、微信红包、预付卡、土特产等节礼;

(三)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福利或实物;

(四)严禁违规吃喝、公款旅游和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健身活动;

(五)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或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度假等活动;

(六)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七)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租借车辆;

(八)严禁参与赌博或封建迷信活动;

(九)严禁日常用餐和公务接待中的餐饮浪费;

(十)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其他各种行为。


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把落实节日期间纪律要求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任务,提前安排部署、主动担当作为,采取提前打招呼、敲警钟、提要求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措施,强化新风正气宣传教育,引导教育党员、干部职工坚守底线,筑牢防线,同时,严格对配偶、子女的管理教育,树立良好家风。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对节假日期间的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监督举报电话:0939-3201204

网络举报:通过本网站“一键举报”



            中共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甘肃省监委派驻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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