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要求,立足纪检监察职责定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近日印发《关于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按照中央、省委、省纪委监委和学校党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严明纪律要求,促进党员、干部在防控工作中履职尽责,现对全校党员、干部提出如下纪律要求,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全校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服从统一指挥调度,必须无条件执行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全校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必须认真履职,严禁擅离职守、临阵脱逃,不担当、不落实、虚作为、假作为;
三、全校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得举办或参与聚餐、聚会等群体性活动;
四、全校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得有造谣、传谣、信谣等干扰正常防控工作的行为;
五、全校党员、干部和从事公务的人员从武汉返回或家属有与武汉返回人员及其他疫区人员有过接触者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
六、全校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得有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的行为;
七、全校党员、干部不得有其他违反防控工作相关规定的行为。
希望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坚守岗位,切实履职尽责,把该抓的工作抓好、该落实的任务落实好,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行为,对造谣传谣歪曲党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言论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制造传播、散布谣言和小道消息扰乱社会秩序等问题,将依规依纪依法予以从严从快查处。
中共陇南师专纪律检查委员会
甘肃省监委派驻陇南师专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0年2月4日